2011年度河北省直优秀律师
国家高级企业合规师
河北省知识产权联合会理事
河北金大陆展览装饰有限公司法律顾问
鸡泽县湘君府味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
长期从事公司企业法律服务、与多家银行保持常年合作关系、担任众多企业常年法律顾问,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、不良资产清收、建筑房地产纠纷、知识产权纠纷等专业领域,积累总结了丰富的疑难案件实战经验。曾经和现在服务的金融机构有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、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、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、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、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、招商银行石家庄分行、渤海银行石家庄分行、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、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、青岛锦善瑞投资有限公司等。主要业绩:
与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保持多年的合作关系,不仅为其处置了多起诉讼案件,而且代理清收团队为民生银行清收欠款数千万元。
与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签订常年合作协议,通过诉讼及非诉渠道为其处置不良资产,为该行挽回了近千万元。
与中国银行下设的中银消费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合作数年,每年为该公司处理二百件左右的不良贷款案件。
与交通银行河北分行合作多年,代理众多不良贷款案件,为该行收回大量不良贷款。
曾担任石家庄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顾问,为该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投资、股权投资、企业并购与重组、非金融资产经营及管理等等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,得到该公司及石家庄市科技局领导的一致好评。
曾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法律顾问,常年处理该公司国际业务部及省公司营业部的相关诉讼业务,代理该公司办理了数起追偿业务,为该公司挽回了巨额损失。
担任河北金大路展览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,每年审阅合同多达五六十个,代理其处理多起经济纠纷。
担任鸡泽县湘君府味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,为维护该公司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多起诉讼,有力的维护了该公司系列产品的品牌形象。为使该公司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,现正在启动一系列相关法律工作。
为邯郸市张某某等敲诈勒索、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作辩护,法院依法采纳了大部分辩护意见,对被告人进行了从轻处罚。
代理澳大利亚籍华人刘女士诉石家庄张警官抚养权纠纷一案,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,在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后,张警官同意将抚养权转移给刘女士。